《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書法類專業考試大綱與說明》(以下簡稱《書法考試大綱與說明》),是為指導我區藝術統考書法專業考試而編撰的。
藝術統考書法類專業考試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一種選拔性考試,主要目的是檢測考生是否具有學習書法專業的潛能并區分優劣,從中確認藝術類考生的資格,以便高等藝術院校(或非藝術院校的藝術專業)選拔書法人才。
我區自1996年開始實行藝術統考,對考試的內容、形式和評分方法、評分標準都做出了統一的要求和規定。二十多年來,藝術統考不僅考試類別有所增加,考試實施細則也在實踐中不斷得以完善,日趨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藝術統考成績在區屬院校的同類專業中通用,改變了考生報多校而疲于奔波多各校考試,耗費時間、精力、財力的狀況,有利于減輕考生的負擔,有利于考生公平競爭,有利于學校公正選拔,有利于合理調配藝術類生源,提高藝術類專業新生的整體質量。
我們組織編撰這本《書法考試大綱與說明》,是為了保障考試的順利進行,保證書法類專業考試的質量,并充分發揮考試的選拔功能,對中學書法教育及考生學習起導向作用。這本《書法考試大綱與說明》是命題的主要依據,它簡要地介紹了各考試科目特點,并按照標準化考試的基本原則,闡明考試的目的,制定考試的標準,公布考試的范圍,規定考試的內容與形式、題型與題例。在編撰《書法考試大綱與說明》時,特別增加編入了參考樣卷,便于有關教師和廣大考生了解書法專業全區統一考試考什么和怎么考。幫助大家減少學習、訓練和應試的盲目性。
多年來,我們運用理論聯系實際的方法,對參加藝術統考后的高校新生的專業素質進行分析研究,并以此指導我們施考。書法類專業考試必須遵循書法教育的規律,把握書法教育的特殊性,重點考查考生的藝術素質和基本技能。我區藝術統考規定書法類的專業考試科目為楷書臨摹、隸書臨摹、書法創作三科。規定的考試科目,既突出專業基礎性,又能更準確地測試考生的藝術綜合素質和基本技能。
實行藝術統考后,廣西招生考試院成立“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考試專家組”,專家組的成員均從區屬有關院校聘請,專家組成員思想作風好、工作責任心強,他們從事多年藝術教育工作,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豐富的書法考評經驗,在我區普通高校和藝術界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職稱。有了“專家組”的努力工作,書法類專業考試就有了更高的信度和效度。
隨著藝術教育不斷地變化和發展,我們將及時修訂完善,我們也誠懇地希望得到從事書法教育的教師、專家和廣大考生的指正。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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