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廣州美術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現公布今年校考專業目錄、對應的考試科目及考試大綱,其他有關招生計劃、校考實施及錄取辦法等,詳見廣州美術學院后續公布的招生簡章。
“美術與設計類”網絡初試 《素描》
1.考試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確地表達視覺感受和對造型的理解。
2.考試范圍:人物頭像
3.工具材料:
(1)自備鉛筆、炭筆、炭精棒等;
(2)自備畫夾(或畫板);
(3)自備8開素描紙。
4.考試時間:2小時
“美術與設計類”現場復試 《色彩》
1.考試目的:考查考生觀察、感受和色彩表達能力,要求考生較熟練地掌握色彩基本規律和基本技能。
2.考試范圍:靜物寫生、默寫或提供圖片資料。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或丙烯顏料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考場提供8開水彩紙。
4.考試時間:3小時。
5.滿分:150分。
6.評分標準:
(1)運用色彩進行構圖的能力;
(2)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
(3)運用色彩表現色調的能力;
(4)處理整體與局部的能力;
(5)審美趣味以及駕馭工具材料的技能。
“美術與設計類” 現場復試《速寫》
1.考試目的:考查考生觀察和表達能力,要求考生用簡練、概括的手法,準確、生動地把握人物的形象、動態、比例等造型特征。
2.考試范圍:人物寫生
3.工具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考場提供8開素描紙。
4.考試時間:40分鐘。
5.滿分:150分。
6.評分標準:
(1)對人物的形體比例和結構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對對象有較獨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對象的基本性格特征及造型特征;
(3)構圖合理,生動、豐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4)能較熟練地運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現技巧能力。
“美術與設計類” 現場復試《素描》
1.考試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確地表達視覺感受和對造型的理解。(5)所表現的對象造型特征把握準確、表現語言獨特;
“書法類”網絡初試 《書法創作》
2.考試范圍:在篆書、隸書、楷書、行書、草書中自選一種書體,完成指定內容的一張創作作品。(2)紙張:自備四尺三開(69cm*46cm)宣紙。
“書法類”現場復試 《臨摹》
2.考試范圍:按考場提供的兩件摹本,完成兩張臨摹作品。7、評分標準:參照考試要求,從章法、結體、筆法等方面進行評分。
“書法類”現場復試《創作》
2.考試范圍:在篆書、隸書、楷書、行書、草書中自選兩種書體,完成指定內容的兩張創作作品。7.評分標準:參照考試要求,從章法、結體、筆法等方面進行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