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2019年音樂類本科擬招生計劃
省份 |
山東 |
河北 |
遼寧 |
湖南 |
福建 |
計劃招收人數 |
10 |
3 |
3 |
3 |
3 |
待定 |
招考方向 |
不限 |
民族器樂 |
西洋弦樂 |
聲樂演唱 (美聲或民聲唱法) |
不限 |
不限 |
專業考試類型 |
校考 |
統考 |
統考 |
統考 |
統考 |
招生科類 |
藝術文理 |
藝術文理 |
藝術文理 |
藝術文 |
藝術文理 |
注:考生不得跨省報考;以上計劃如有調整,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下達的正式文件為準。 |
報名和專業考試時間、地點、科目:
1.校考
省份 |
考試時間 |
網報時間 |
報名網址 |
考試地點 |
考試科目 |
山東 |
2019年2月 13-14日 |
2019年1月 26-30日17:00 |
www.sdzk.cn |
濰坊市(具體地點待報名結束后由濰坊市招辦統一安排) |
①視唱練耳 ②聲樂演唱 ③器樂演奏 |
注:以上安排如有調整,以山東省教育考試院的正式通知為準; 合格證發放比例不超過上一年度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 |
2.統考
河北、遼寧、湖南、福建等地考生參加所在省2019年音樂類專業統考(考試科目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我校不再另行舉行專業測試。
錄取原則:
山東省考生文化成績(含政策照顧分,下同)達到山東省音樂類本科合格線,專業取得我校合格證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音樂類本科合格線。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范圍內,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滿分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1.福建省
綜合分=考生文化成績×0.3 + 考生專業成績×2.5×0.7
2.其他省份
綜合分=考生文化成績÷文化考試滿分×30 + 考生專業成績÷專業考試滿分×70
注:音樂學專業投檔辦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原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