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2019年美術類校考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學制 |
層次 |
科類 |
招生 計劃 |
計劃范圍 |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四專業) |
四年 |
本科 |
美術 文理 |
300 |
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西、貴州 |
南華大學2019年美術類聯考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學制 |
層次 |
科類 |
招生 計劃 |
計劃范圍 |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四專業) |
四年 |
本科 |
美術 文理 |
170 |
北京、天津、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陜西、甘肅 |
注:藝術類分省招生計劃以生源省(市區)2019年招生計劃專輯公布的為準
錄取原則
對符合各省(市、區)藝術類招生政策的考生,按下列規定錄取:
1、校考錄取原則。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時,文化、專業成績按4.5:5.5的比例計總分排序錄取(總分=文化成績×0.45+專業成績×0.55),總分相同時,英語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錄取時按文科、理科分別錄取,或按生源省市政策錄取;
2、聯考錄取原則。錄取時按生源省市藝術類招生政策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