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范大學2018年藝術類錄取分數線
















天津師范大學 2018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我校依據考生所在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投檔規則和我校公布的錄取規則有關規定進行錄取。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
2.音樂與舞蹈學類(聲樂方向)、音樂與舞蹈學類(鍵盤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音樂與舞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與舞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舞蹈學(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學(國標舞方向)、表演(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方向)和表演專業的錄取規則
在高考文化 成績達到我校文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所在省(區、市)編制的招生計劃,按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文化控制分數線劃定規則:
(1)高考成績總分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績原則上須達到300分,且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高考成績總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績原則上須達到其所在省(區、市)高考成績總分的40%,且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3.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錄取規則
在取得我校校考專業合格證后,根據考生所在省(區、市)編制的招生計劃,按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還須達到所在省(區、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4.錄取過程中出現同分情況的錄取規則:文化過線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的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績再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專業過線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的專業,文化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果專業成績再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