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按照生源省份美術類專業錄取政策規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美術類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生源省份美術類投檔原則投檔,我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2.若生源省份沒有統一投檔規則,我校將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高考總分×40+專業省統考成績/省統考成績總分×60)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和錄取(云南省除外);
3.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成績30%(折合成30分)加專業統考成績(折合成70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我校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高考文化成績無單科要求;
5.考生可兼報多個專業,我校錄取時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無分數級差。
6.對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采取不分文理、統一按以上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于文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僅招收文科考生,并按以上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