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設計學類本科招生計劃(文理兼招)
北京7人、河北15人、山西1人
內蒙古1人、遼寧2人、吉林2人
黑龍江1人、山東20人、河南3人
湖北2人、湖南1人、重慶2人。
錄取規則
1.錄取批次:參加全國藝術類專業提前批錄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體檢合格者(由考生生源所在地招辦辦理)。
3.本專業實行文理兼收;本專業高考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各省(區、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4.合格證發放總數不超過總招生計劃的4倍。下達分省招生計劃時,各省的招生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20人。
5.原則上考生填報志愿時應選擇我校為藝術類提前批第一志愿校。
6.按照教育部規定,以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7.根據各省市招生計劃,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100%+文化考試成績×100%),從高到低順序錄取,不分文理。專業考試各科滿分均為200分,三科滿分為600分)。
8.新生入學后,我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辦。
9.凡2017年第一志愿為本專業且專業考試名列前十位但因總分不夠未被錄取者,如有意2018年報考我院,可于2017年底以前提出2018年專業免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