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的性質和目的
書法學專業全省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測評考生學習書法學專業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素質和能力,為高校選拔書法學專業人才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
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共三科,其中:
1.楷書碑帖臨寫 100分;
2.隸書碑帖臨寫 100分;
3.書法創作 100分。
三、考試形式及內容
(一)楷書碑帖臨寫
1.考試形式:筆試
2.考試內容
參照教育部中小學書法課程推薦書帖,選帖命題(書寫不少于24字),不落款識。
3.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尺斗方(約67cm x 67cm)生宣(考點提供)
(2)書寫工具為毛筆(考生自備)
4.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60分鐘。
(二)隸書碑帖臨寫
1.考試形式:筆試
2.考試內容
參照教育部中小學書法課程推薦書帖,選帖命題(書寫不少于24字),不落款識。
3.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尺斗方(約67cm x 67cm)生宣(考點提供)
(2)書寫工具為毛筆(考生自備)
4.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60分鐘。
(三)書法創作
1.考試形式:筆試
2.考試內容
按照題單所要求內容進行書法創作。
(1)書體不限;
(2)按繁體豎式書寫;
(3)題款統一書寫“四川考生書”,不蓋印章。
3.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尺條幅(約133cm x 33cm)生宣(考點提供)
(2)書寫工具為毛筆(考生自備)
4.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90分鐘。
考試一覽表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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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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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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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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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書碑帖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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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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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教育部中小學書法課程推薦書帖,選帖命題(書寫不少于24字),不落款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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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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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書碑帖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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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教育部中小學書法課程推薦書帖,選帖命題(書寫不少于24字),不落款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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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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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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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題單所要求內容進行書法創作。
(1)書體不限;
(2)按繁體豎式書寫;
(3)題款統一書寫“四川考生書”,不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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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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