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音樂學院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高考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說明
一、各專業高考成績控制分數線標準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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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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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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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除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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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文、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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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文、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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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音樂學招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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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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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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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文)
383(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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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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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治療、樂器修造藝術招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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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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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文)
162(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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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文)
271(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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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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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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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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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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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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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蘇省成績折算辦法
將6門學業水平測試相應等級的中間值成績中,取4門中間值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得出)相加后乘以0.75,所得分數加上折算后的語、數、外3門成績(以滿分150分為折算基準),作為考生高考文化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