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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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最低綜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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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低綜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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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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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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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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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與服飾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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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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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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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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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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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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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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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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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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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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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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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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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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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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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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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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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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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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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環藝設計中英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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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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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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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服裝與服飾設計中英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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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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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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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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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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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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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服裝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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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招,錄取最低校考名次為第4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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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影視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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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招,錄取最低校考名次為第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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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上海美術綜合分=統考專業成績+(統考專業滿分÷文化滿分)×文化成績
外省美術綜合分=校考專業成績+(校考專業滿分÷文化滿分)×文化成績
表演:按校考成績排名錄取。
錄取規則
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具有我校校考專業合格證,并且考生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在此基礎上按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1.服裝與服飾設計、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設計中日合作)、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設計中英合作)、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環藝設計中英合作)等專業:按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高考文化滿分)×高考文化成績
說明:對于上海市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上海市專業統考成績,不需要參加校考;對于其他省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2.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等專業要求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滿分為150分)。
3.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設計中英合作)、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環藝設計中英合作)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滿分為150分)。
表演專業的錄取原則: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有統考的省(區、市)考生須取得本省(區、市)統考專業合格證,在此基礎上按以下原則進行錄取: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各專業按學校專業考試成績統一排名,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