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 考生均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文化課考試)。
2. 有藝術類省級統考的,考生須按省級招辦規定參加報考專業對應藝術類省級統考并合格。
3. 美術學(含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面向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山東、遼寧、湖北和黑龍江省招生,在保證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我校根據各省校考生源情況分配各省份招生計劃數。其余各專業(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 各專業(含招考方向)依據各試合格考生的專業校考成績(滿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專業(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發放合格資格。
5. 各專業加設文化課單科(按滿分150 分計)和文化課成績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要求如下:
招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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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課總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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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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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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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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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含美術學和藝術設計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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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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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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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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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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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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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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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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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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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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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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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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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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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影視文學
數字媒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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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線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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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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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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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線參照教育部及省級文件規定執行。
6. 在文化課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科,滿分750 分)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形成的綜合成績,分專業(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對于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