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統一考試音樂類考試大綱
2019年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包括五大類,分別為:美術類、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舞蹈類、民族工藝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一)考試時間
2018年12月22日一23日
(二)考試地點
青海師范大學城北校區(西寧市城北區海湖大道延長段38號)。
(三)專業考試科目與分值
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為專項(170分),練耳、樂理(筆試100分),視唱(30分),滿分為300分。專項考試科目分為聲樂和器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長任選一門作為主項) ,其中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聲樂和器樂兩門科目的考試;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只須參加自己所選的一門主項科目的考試。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不得兼報。
聲樂、器樂考試一律不準帶伴奏員入場,考生可自備伴奏帶或伴奏盤,也可清唱或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