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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編導, 表演, 播音主持, 數字媒體, 舞蹈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華山路630號
戲劇影視文學
一、考試科目:(專業總成績:300分)
(一)初試:(100分)
散文寫作:考生根據所給題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運用形象思維來敘事、狀物、抒情的能力。
(二)復試:(100分)
故事寫作:考生根據所提供材料編寫故事。考查考生的藝術想象力、創作構思與表達等能力。
(三)三試:(100分)
綜合面試:根據考生情況即興問答。
考生當場抽取題號,考查考生在戲劇與影視學、藝術學及社會學等方面的知識儲備。
二、錄取辦法:
(一)初試、復試、三試成績相加為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根據專業總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四倍以內確定專業合格名單,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二)專業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藝術類本科最低分數線的基礎上,且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150分制),以專業總成績(換算成750分制)加高考文化成績折算分為合成分,依據合成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三)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150分制)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者優先錄取。(若達“一本線”的考生超出該專業招生計劃數,則仍依據該專業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三、備注:
初、復試與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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