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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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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鄭州輕工業學院2016年在部分省份使用統考成績錄取藝術類考生的說明
2016年,我校首次在北京、天津、遼寧、吉林、安徽、山東、廣東、海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市、區)改用美術統考成績錄取,不再組織校考,上述省份歷年錄取情況的參考意義不大,請上述省(市、區)的考生及家長謹慎參考往年錄取情況。
鄭州輕工業學院2016年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原則
藝術類考生填報我校志愿,須參加所在省(市、區)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我校設置了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考點的省份及寧夏藝術類考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1.2016年我校按照藝術類別錄取,入校后分別按藝術設計學院、易斯頓美術學院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分流辦法進行專業分流。分流辦法詳見后文。
2.美術學類專業、繪畫專業、雕塑專業投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績、英語、語文、數學排序錄取。
3.設計學類專業、動畫專業投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英語、語文、數學排序錄取。
4.如果我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標準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頓美術學院專業(學費標準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計劃未滿,則優先考慮調劑在專業志愿中填報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費標準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頓美術學院專業(學費標準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且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
5.第一學校志愿報考我校的學生,凡第一專業志愿報考我校藝術設計學院專業(學費標準為5700元/生/年)未被錄取,第二專業志愿報考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頓美術學院專業(學費標準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所報第二專業志愿均以第一專業志愿對待,按相應專業辦法錄取。
6.合作辦學藝術類專科專業考生的錄取規則參照上述原則執行。
關于鄭州輕工業學院2016級藝術類新生專業分流辦法的簡要說明
一、藝術設計學院
1.招生專業:設計學類(含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工藝美術)、美術學類(含繪畫、雕塑)、動畫
2.設計學類與美術學類專業分流辦法:
一年級由藝術設計學院基礎教學部進行藝術通識教育,一年級第二學期末在各學科類別內進行專業分流。
按照學生一年級兩個學期所有科目成績學分總績點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績點=專業課績點+文化課績點。
由學生填報分流志愿表,志愿必須在各學科類別中所含有的專業中選擇。
學院根據學生學分總績點從高到低排名,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分流。
3.動畫專業不進行專業分流。
二、中外合作辦學
1. 招生專業: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含產品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
2.設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分流辦法:新生入學報到后,按規定統一填報專業分流志愿,根據學生高考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然后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流。
三、易斯頓美術學院
1.招生專業:繪畫、雕塑、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
2.設計學類專業分流辦法:
在一年級第一學期期末啟動分流程序,學生根據分流實施辦法,填報分流志愿,一經填報不能更改。
如果學生專業志愿填報出現不均衡情況,根據學生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占70%)和學生綜合表現(占30%)排名進行調整,在第一學期放假前確定分流方案,在假期向學生公布分流結果,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告。學生專業分流結果一經核定,學生應按分流后的專業培養方案進行修讀,中途不得變更。學院按分流專業結果完成后續的教學及管理工作。
3.繪畫、雕塑專業不進行專業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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